對大多數外國旅客來說,是的。移民總局簽證資訊頁面上公布的落地簽(B1)、e-VOA 與免簽證訪問(A1)規定,都列出同樣兩項:效期至少 6 個月的護照,以及「回程機票或前往另一國家的續程機票」。唯一的例外是前往所屬船隻報到的運輸船員(2026 年 10 月查核)。印尼公民當然不適用這項規定。
每種入境方式的規定怎麼說?
- 落地簽與 e-VOA(B1):Rp500,000,可停留 30 天,可延長一次,共 60 天。申請 e-VOA 時,你要上傳護照資料頁、照片,以及回程或續程機票。若你在機場櫃檯付費辦理落地簽,則向官員出示同樣的文件。
- 免簽證訪問(A1):適用於特定國籍,免費,30 天,不可延長。入境時仍須出示 6 個月效期的護照及回程或續程機票。
費用與機場流程請見我們的峇里島落地簽與 e-VOA 2026 文章。
誰會檢查:航空公司還是移民局?
兩者都可能。移民官員在辦理入境時可能要求查看你的機票。航空公司也有利害關係,因為被拒絕入境的旅客必須由載他來的航空公司載回去。這就是為什麼檢查常常在報到櫃檯或線上報到時、在你登機前就發生。
撰寫本文時,我們找不到特定航空公司可引用的官方政策頁面。TripAdvisor 等論壇上的旅客回報顯示,單程旅客被檢查的情況較常見。請假定任何航空公司都可能要求查看。
如果我沒有機票會怎樣?
- 在出發機場:你可能被拒絕登機。通常的解決辦法是當場買一張離開印尼的機票,但得付最後一刻的票價。
- 抵達峇里島時:官員可以拒絕你入境。許多旅客回報從未被要求查看,但這項規定白紙黑字寫著,所以無法保證你一定過得了關。
一定要是回國機票嗎?
不用。條文寫的是「回程機票或前往另一國家的續程機票」,所以峇里島-吉隆坡或峇里島-新加坡的機票就夠了。我們讀到的規定沒有訂出日期限制,但若機票的出發日期在你獲准停留期限(落地簽或免簽入境為 30 天)結束之後,官員很容易提出質疑。
我可以用去龍目島的快艇或渡輪船票嗎?
不太算。龍目島、吉利群島和努沙佩尼達都在印尼境內。規定要求的是離開印尼的機票,所以峇里島-吉利快艇船票無法證明你會離開這個國家。另一方面,從其他印尼機場出發的國際航班,例如龍目島-新加坡或雅加達-吉隆坡,就符合「前往另一國家的續程機票」。
可退款機票或「機票租借」可以嗎?
- 可退款機票:你買可取消的票價,入境後再取消。風險有:取消手續費、退款以旅遊金而非現金形式退還,以及可能耗時數週的流程。要看票價規則,不要只看「可退款」這個標籤。
- 付費「續程機票」服務:一種臨時訂位,訂位代號一兩天內就失效。使用很普遍,但官員或航空公司查核時,代號可能早已被取消,而這個風險由你承擔。
- 最保險:買一張真實、便宜、日期合理的離開印尼機票,例如飛往吉隆坡或新加坡的短程航班。
我持有 KITAS、E33G 或 C1 簽證,這適用嗎?
- KITAS/KITAP:你憑有效的居留許可與再入境許可入境;落地簽與免簽入境的機票規定不適用於你。請隨身攜帶你的卡片或電子許可。
- E33G(遠距工作者簽證):移民局網站列出 6 個月效期護照、顯示至少 2,000 美元的銀行對帳單、年收入至少 US$60,000、與外國公司的僱傭合約、履歷,以及旅行行程,並未提及回程機票。詳情請見我們的E33G 簽證文章。
- C1(出發前申請的訪問簽證,60 天):對持本國護照者,規定並未列出回程機票。只有持本國護照以外旅行文件(例如緊急護照)者才會被要求出示機票。
持有這些簽證的人在報到時仍可能被詢問,所以請把簽證證明存在手機裡,也印一份紙本。
我還應該準備什麼?
在降落前填妥All Indonesia Arrival Card。把你的續程電子機票存成可離線開啟的 PDF,因為入境大廳的訊號可能很弱,而排隊的人潮不會等你的電子郵件載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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