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行。持觀光簽證(VoA、e-VoA或免簽入境)不得在峇里島賺錢,街頭賣藝、販售拍照服務或街頭販售商品都包括在內。違規者可能依《移民法》6/2011第75條第(1)項被驅逐出境,並依第122條(a)項面臨刑事指控,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及最高Rp500 million罰金。
除了簽證規定之外,峇里島各縣的公共秩序自治條例也禁止在公共場所賣藝和兜售。以下規定與案例查核日期為2026年10月24日。
今年發生了什麼事
峇里島移民局不在乎你賺多少、賺多少。重點是從事簽證目的以外的活動。近期三個案例:
- 2026年7月15日,Singaraja移民局:三名外國人被驅逐出境。AKG(印度,VoA)和RN(新加坡,免簽入境)在Badung擔任瑜伽老師;ST(中國,VoA)在Karangasem安裝機器並訓練工廠員工。根據ANTARA Bali報導,局長Anak Agung Gde Kusuma Putra表示,觀光簽證「不能用來工作,也不能從事簽證核發目的以外的其他活動」。法律依據為《第6/2011號法律》第75條第(1)項結合第122條(a)項。
- 2026年10月5日至9日,Ngurah Rai移民局:十名外國人被驅逐出境,包括ED(俄羅斯),在飲料廣告中擔任模特兒,以及AK(烏克蘭),持過渡簽證在Canggu擔任DJ(iNews,2026年10月18日)。這十起案例都收錄在我們的2026年10月驅逐案例報告中。
- 2025年7月3日:兩名馬來西亞人因擔任行銷人員和潛水教練被驅逐出境。根據detikBali報導,移民局網路巡邏於2025年6月23日發現他們。
我們沒有找到2024至2026年間有觀光客單純因街頭賣藝而被驅逐出境的新聞報導。不過法律依據相同:為表演或商品收錢,就是從事觀光簽證目的以外的活動。
為什麼街頭賣藝算工作?
觀光簽證是為訪問目的而核發,包括旅遊。一旦你放下帽子或捐款箱、販售手環、畫作、列印照片,或主動提出為其他觀光客拍照收費,你就是在峇里島因某項活動而獲得報酬。稱之為「捐款」或「旅費」不會改變認定結果。由當地客戶付費的線上工作也一樣,詳見我們關於持觀光簽證從事遠距工作和志工服務的文章。
地方自治條例:所有人都禁止賣藝和兜售
第二層是縣級法律。Badung縣2016年第7號公共秩序自治條例禁止在街道、市場、公共運輸工具及其他公共場所乞討、賣藝和兜售。時任Badung公共秩序局局長I Gusti Agung Ketut Surya Negara告訴《The Jakarta Post》(2019年7月9日),罰則為最高3個月徒刑或最高Rp25 million罰金,外國人隨後會被驅逐出境並被禁止再入境。峇里島其他縣也有類似自治條例。Badung也禁止給乞丐錢,詳見我們關於給兒童乞丐錢的文章。
執法並非新鮮事。2017年,Tabanan公共秩序局在Tabanan鎮市場逮捕了三名街頭賣藝的俄羅斯人。
在峇里島錢花光了?改這樣做
錢花光的觀光客常常賣藝,因為他們覺得別無選擇。自2019年起,Ngurah Rai移民局表示,滯留的外國人將被移交給其大使館,而非由移民局安置。所以請先聯絡你的大使館或領事館;許多使館可以協助緊急返國機票或聯繫家人。等待期間不要讓停留許可過期,因為逾期停留會被處以每日罰金,詳見我們的逾期停留罰金指南。
哪些仍然安全
- 在海灘上為朋友彈吉他,不索取金錢。
- 離開前販售自己的二手物品屬於灰色地帶。送給朋友或捐給慈善機構較安全。
- 在酒吧或咖啡廳表演,即使無償,也值得先向移民局確認,因為Canggu DJ案例顯示,在場所表演會被視為工作。
外國訪客的其他義務和禁令彙整在我們的峇里島規定頁面。
常見問題
為當地品牌製作付費內容算工作嗎?
算,依移民局實務判斷。2026年10月被驅逐的俄羅斯人ED就在飲料廣告中擔任模特兒。與峇里島商家進行付費合作需要合適的停留許可,而非觀光簽證。
移民局怎麼發現?
除了實地巡邏,峇里島移民局也會監控社群媒體。2025年兩名馬來西亞人的案例就是透過網路巡邏曝光的。居民檢舉和瘋傳影片也是常見的觸發原因。
被驅逐出境後,多久不能回來?
移民局通常會提議將違規者列入禁止入境名單。期限由移民總局依個案決定,且不一定會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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