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匠近期製作的雕像、面具和雕刻品可以作為個人紀念品帶回家,無需特別許可。被禁止的是未經許可將文化遺產物件(cagar budaya)帶出印尼。關於文化遺產的第11/2010號法律第68條僅允許文化遺產物件為研究、文化推廣或展覽目的出境,且必須取得部長許可。第109條規定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及/或最高Rp1.5 billion罰金。
「真正的古董」與新工藝品有何區別?
文化遺產法第5條以年代作為標準:一件物品若已有50年或以上歷史、代表至少50年前的風格,且對歷史、科學、教育、宗教或文化具有特殊意義,即可被提議為文化遺產。正式的文化遺產地位須經指定程序,但正在評估中的物件已被「保護並視為文化遺產」(第31(5)條)。實務上,來自寺廟的石像、寺廟殘件、碑銘、古老的lontar棕櫚葉手稿,以及在地面或海中發現的物品,都屬於高風險範圍,無論賣家怎麼說。
另一方面,峇里島藝品店裡許多標示為「古董」的物品其實是新製的,只是做舊處理:木材被弄暗、弄裂或加上光澤。只要該物品確實是新的,這完全合法,而且最好在收據上如此註明。
我是外國人。有特別規定嗎?
有。同一法律第14條規定,外國人和外國法人不得將文化遺產物件全部或部分帶出印尼。唯一的例外是第68條(取得部長許可進行研究、推廣或展覽),而這並非私人購買可走的途徑。對外國遊客而言,購買文化遺產物件帶回家實際上是行不通的。
賣家說這是「真古董」。你該怎麼做?
- 把這種說法當作警訊,而不是賣點。如果它真的是具有歷史價值的古物,你買下的就是法律問題。如果是假的,你就是買貴了。
- 不要購買任何明顯來自寺廟、墳墓或考古遺址的物品,例如石像、pratima像或浮雕殘件。
- 如果你仍對某件古物感興趣,付款前先詢問文化保存辦公室第XV區(Balai Pelestarian Kebudayaan Wilayah XV),即文化部負責峇里島的辦公室。
- 留意受保護野生動物製成的材料,例如龜殼或象牙。這類問題在於材料,而非年代,而且許多目的地國家會將其沒收。
該向店家索取什麼收據或細節?
- 註明日期的收據,載明店名與地址、物品描述(材質、尺寸),並以書面寫明「new handicraft」或「replica」。
- 木雕像:木材種類,以及該物件是否經過燻蒸處理。這有助於在你本國的檢疫程序。
- 物品在店內與收據的合照。若官員詢問,你就有來源證明。
- 大型物件通常較容易寄送。郵寄與快遞選項請見如何從峇里島寄送紀念品到國外。
出境時需要向印尼海關申報什麼嗎?
個人紀念品通常不需要。財政部關於旅客攜帶物品的PMK 203/PMK.04/2017號條例要求特定類別須申報,包括黃金、珍珠及其他高價值珠寶、價值Rp100 million或以上的現金或支付工具、須繳出口稅的物品,以及你計劃再帶回印尼的物品(Hukumonline摘要)。商業數量的雕像或雕刻品則是另一回事。起飛前請詢問機場海關官員或Bravo Bea Cukai專線1500225。
目的地國家的規定呢?
目的地國家的規定往往比印尼的出境規定更嚴格。以澳洲為例,當局要求旅客申報木製品、雕刻品及植物材料製成的工藝品。生物安全官員會檢查是否有昆蟲和樹皮,有風險的物品可能被扣留、由你付費處理,或銷毀。詳情請見我們的峇里島紀念品與澳洲海關指南。其他國家也有類似的檢疫制度,因此購買大型木雕像前請查閱你本國政府的網站。
那keris短劍呢?
Keris和刀具另有問題,因為它們不允許帶上飛機客艙。如果你的keris年代久遠且具歷史意義,上述文化遺產規定同樣適用。行李規定請見從峇里島搭機攜帶keris或刀具。
簡而言之,什麼是安全的?
- 安全:附收據的新雕像、面具、雕刻品和畫作;標示為「replica」的做舊物件。
- 有風險:具有歷史或宗教價值、50年或以上的物品、寺廟雕像與建築殘件、古老的lontar手稿、撿拾到的物品。
- 未經部長許可即禁止:文化遺產物件,研究、文化推廣或展覽除外。對外國人而言,第14條明確禁止。
上述刑罰均為最高刑度。自2026年1月2日起,關於刑罰調整的第1/2026號法律已移除刑法典以外法律中的特別最低刑罰,包括第109條所寫的「至少6個月」及「至少Rp200 million」。條文文本於2026年10月在pasal.id及BPK法律資料庫查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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