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,但規定因種類而異。在印尼,超過 0.5 毫克的褪黑激素算藥品,而 zolpidem、alprazolam、diazepam、lorazepam 和 clonazepam 等安眠藥屬於第四類精神藥物,只應在持有處方或醫生證明、且數量屬個人使用的情況下攜帶。以下所有內容已於 2026 年 10 月對照 BPOM(印尼食品藥物管理局)與衛生部文件查核。
本文只涵蓋安眠藥物。關於一般處方藥(胰島素、心臟藥、抗憂鬱藥),請見攜帶處方藥到峇里島的規定。
褪黑激素在印尼合法嗎?
合法,但其地位取決於劑量。BPOM 2020 年第 HK.02.02.1.2.12.20.1417 號決定將 0.5 毫克褪黑激素列為特殊用途健康補充品,超過 0.5 毫克則列為藥品。BPOM 也指出,褪黑激素僅透過藥局販售,且須記錄流通。
所以你在澳洲、美國或歐洲買的 3 毫克、5 毫克或 10 毫克褪黑激素,在這裡被視為藥品,而非維他命。它不是精神藥物或麻醉品,因此風險遠低於處方安眠藥。主要要注意的是數量。
我可以帶多少褪黑激素?
帶你旅途所需的量。BPOM 2023 年第 28 號法規中的旅客行李規定(由 DDTCNews 摘要)將非處方藥品與補充品限制為每項少量,而有醫生處方支持的藥品則允許最多 90 天份。
- 保留在原廠標示包裝中,不要放在一週份藥盒裡。
- 若旅程超過兩週,請醫生開立註明褪黑激素與劑量的證明或處方,讓較大數量有書面理由。
- 褪黑激素軟糖仍依其成分判定。標示清楚可加快檢查。
zolpidem、alprazolam 和 diazepam 屬於哪一類?
第四類精神藥物。衛生部 2025 年第 14 號關於精神藥物分類的法規(已廢止 2025 年第 6 號法規)附件將 zolpidem、alprazolam、diazepam、lorazepam、clonazepam、nitrazepam、temazepam、triazolam 和 midazolam 列為第四類。其上位法律是 1997 年第 5 號精神藥物法,而 2009 年第 35 號麻醉品法將第一類與第二類精神藥物移入第一類麻醉品。
第四類藥物並未被禁止。印尼醫院每天都使用。問題在於「無正當權利」攜帶:沒有處方或醫療證明而持有精神藥物,依精神藥物法屬刑事犯罪。
外國旅客攜帶處方安眠藥需要什麼?
根據 DDTCNews 引述 BPOM(2024 年 10 月)的說法,外國國民可憑醫生處方攜帶精神藥物,最多供 90 天治療使用。麻醉品類藥物,例如含 codeine 或 oxycodone 者,不得透過此途徑攜帶。
- 處方或醫生證明,以英文書寫,顯示你護照上的姓名、藥品學名、劑量與期間。
- 原廠藥局包裝,標籤上有你的姓名。
- 數量與處方相符,不超過 90 天。10 天假期卻帶三個月份的藥丸會招來疑問。
- 放在隨身行李,連同文件一起,以便被詢問時出示。
該規定的摘要特別指外國國民。經常使用安眠藥的印尼公民,最安全的做法是取得印尼處方並在當地購買。
我需要在海關申報嗎?
自 2025 年 9 月起,抵達 I Gusti Ngurah Rai 機場的國際旅客須填寫 All Indonesia,這是涵蓋移民、健康與海關申報的單一數位表格(取代舊的 e-CD),最早可在降落前 72 小時填寫。請誠實回答受限物品的問題。如果你攜帶精神藥物,或不確定你的褪黑激素數量,走紅色通道並向官員出示藥品與處方較為安全。誠實申報幾乎總比在包包裡被發現一瓶無法解釋的藥丸來得容易。
我可以在峇里島的藥局買安眠藥嗎?
已註冊的 0.5 毫克褪黑激素可在藥局購得。zolpidem 或 alprazolam 等第四類藥物僅憑印尼醫生處方調劑;外國處方通常不被接受。如果你用完了或把它們留在家裡,請在峇里島看全科醫生或診所,帶著舊包裝或處方照片,並索取新處方。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抗生素,詳見我們關於在峇里島藥局購買抗生素的文章。
以 diphenhydramine 等抗組織胺為基礎的成藥助眠劑不是精神藥物,但也請保留原包裝。
從峇里島搭國內線呢?
當你飛往 Lombok、Labuan Bajo 或 Jakarta 時,規定不變。請把相同的處方或醫生證明放在隨身包裡,因為國內機場安檢也可能詢問你的藥袋。如果你繼續前往另一個國家,也請查閱該國規定:有些國家對褪黑激素或苯二氮平類藥物的處理比印尼更嚴格。
最後一點:行李規定與精神藥物分級表可能因新法規而變動。如果你的藥物未在此提及,請在起飛前、而非降落後,詢問印尼大使館或 BPOM 的資訊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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